洁净级别:百级、千级、10万级
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
项目地址:深圳
GB24461-2009 洁净室用灯具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使用管型荧光灯和LED的洁净室用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有洁净度要求或类似场所的灯具。 本标准应与GB7000.1一起使用。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晓红、陈超中、王寅、陆培光、陈维国。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501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EC60245(allparts),IDT)
GB502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IEC60227(allparts),IDT)
GB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7,IEC60598-1:2003,IDT)
ISO14644-4:2001 洁净室和关联环境 第4部分:设计、结构和启用。